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刑事拘留的特点

内蒙古 - 锡林郭勒盟 强制措施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内蒙古 - 锡林郭勒盟


实施主体唯一性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实施情况特殊性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我国的检察院是负责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重大案件的调查,比如说刑事拘留需要得到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够实行,而刑事拘留有时间限制。当然在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紧急的时候可以进行先行拘留,事后进行逮捕手续的办理。

2020-05-12 09:43:1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锡林郭勒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徐州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1) 一审阶段: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②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③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刑事拘留37天后,可能会有以下情形: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应当释放。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刑事拘留不代表已构成犯罪,刑事拘留是案件侦查阶段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只能说明涉嫌犯罪,是否构成犯罪应该由法院确定。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