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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湖北 - 恩施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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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恩施


财产分割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在当代社会离婚过程当中,当事人员的话都必须要老老实实的尊重法律的规定,来计算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并不能够采取一些卑劣的手段,比如说转移和隐匿财产,写欠条的这种方式的话都是不允许的。

2020-05-11 21:4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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