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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和我妻子在结婚之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我的妻子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他就出售了我们共有的房屋。另一方是否可以起诉法院追回房屋?

唐** 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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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020-03-01 04: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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