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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在婚前就取得的,且是男方的父母给购买的,现在说是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但是现在是分割的时候,是有产生意见的,是要如何进行分割的呢

吴** 辽宁 - 本溪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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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本溪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2020-02-26 23:2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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