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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在同居期间做买卖失败了,还欠下了债务,双方之间因为第三者的原因感情也已经破裂了,要解除同居关系,对于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该怎么办?

唐** 广西 - 桂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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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桂林

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2020-01-18 14:1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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