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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现在还是未成年人,还在学校上学,但是他和同学之间发生了互相斗殴的行为,导致妹妹都受到伤害,对方也是未成年人,伤害我妹妹的行为的人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学校会有责任吗?

李** 湖南 - 株洲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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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南 - 株洲


首先,您妹妹属于未成年人,伤害您妹妹的同龄人亦属于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在校期间自身受到的伤害或者是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第三人、学校和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各自不同的责任。伤害您妹妹的未成年人必然要对您妹妹的损害承担责任,由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法对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校方承担过错责任,即校方存在过错才承担责任。如果您要主张由校方承担部分责任的话,需要您举证证明校方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
最后,根据您的案情,您可以主张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没有充分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导致学生之间发生了这样的事故,主观上有一定过错,理当成为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

2020-01-01 01:0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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