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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单位工作的时候,单位为我提供了专项的培训,而且与我签订了协议约定的服务期,但是我培训完了并没有在单位工作,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邹** 广西 - 梧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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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梧州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依照上述规定,如果你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不构成违约,不应当赔偿。合同到期,你有选择权。

2019-12-18 21:2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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