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我是管父母借的钱之后才买的这套房。房子登记的时候,等级的是我们俩人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样争取我的利益?

谢** 山西 - 吕梁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吕梁


1、您好,目前房产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2、如果您要多主张相关利益,可能需要证明当初父母与您签订的是借款协议,而不是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同时房屋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主张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您的配偶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只有这种情况是可以多争取到利益的。否则一般都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原则上平分。

2019-11-14 07:18: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吕梁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杨庆律师

具体的要看房子有没有完成登记转移变更,名字已变更为他儿子,和再婚的你没有关系。 更多>>

马俊哲律师 咨询我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关于离婚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 更多>>

张海洋律师

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不经过贷款银行的同意,你是不能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房屋产权人的,因为站在银行角度去看,加名字实际上就是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而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