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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西 - 宜春
1.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纠纷2.企业放员工半年假,那么放假就不需要到单位报到,否则就不是放假的性质了。3.所以要求每天上午10:30分和下午3:00分回厂报到,每天报两次到,是不合理的。4.放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基本工资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5.如果发生违法行为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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