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你所濒临的商铺物业签订合同房东不知道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房屋买卖合同,两方签字奏效,任何一方没借口违约,都将承受违约赔偿职责,没借口解除合同的,收受定金方还需要承受两倍返还定金的职责,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定金罚则和违约职责不能并用。而守约方有权利选择要求违约方承受定金罚则还是违约赔偿职责。
1、房东对商品转让费的抽成比例是要看两方的商量的,目前市面上,通常转让费是不用给房东的,如果给也是二人商量好的。通常来说,就算有转让费也跟房东没关系,转让费隶属店铺雇主的,因为已经付过房租了,房东是没权利收转让费的。
2、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不满时)征得房东认可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时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买下的设备、经营的事项(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出应收取房租的花费为转让费
2019-07-12 22:52: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