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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职工在上班期间受到他人伤害时,属于工伤吗?这种情况应该找谁赔偿?可以赔偿哪些费用?公司可以给赔偿多少费用?如果他人没有能力赔偿的话怎么办?关于营养费的问题具体谁来承担?

徐** 江西 - 南昌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西 - 南昌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班期间受到伤害(除去自杀、自残或醉酒)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就你所述的情况,你应当先行找他人进行赔偿,其中包括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等,不足部分才能由公司补足。因此,作为你讨要营养费问题,侵权人本身就应承担,若侵权人无力承担的,公司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补偿。

2019-04-24 10:3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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