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父亲给工地打工,跌倒了,找的全权代理,平时出庭是不是不用本人去?

邓** 贵州 - 安顺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贵州 - 安顺

搜集聘用关系和父亲在工地受到伤害的证据,商量不成,到法院诉讼,参考如下法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遭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聘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导致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能够请求第三人承受赔偿职责,也能够请求雇主承受赔偿职责。雇主承受赔偿职责后,能够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意外遭到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无相应资格或者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与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
  隶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限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花费以及因丧失劳动本主管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9-04-22 09:14:4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安顺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