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在电商平台开店铺,图片和文案被其他卖家盗用

义乌市人民法院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22)浙0782民初3808号  浙江省义乌市XX

代理原告南通XXX有限公司诉被告义乌市XX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一、 被告义乌市XX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南通XXX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 即停止使用或商标
化使用涉案商标以及在销售页面停止使用原告的产品宣传图片;

二、 被告义乌市XX公司赔偿原告南通XXX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含合理费用) 55000 元,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付清。

审判员:吴晨播

2022年9月16日

其他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9/15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