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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X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一罪判处刑法

金寨县人民法院

曹X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2023)皖1524刑初282号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以金检刑诉【2023】251号起诉书指控曹X涉嫌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辩护人赵平律师出庭辩护。案件情况:1、2022年4月至9月曹X通过”拼多多“陆续购买枪支零部件,自行组装成一支气枪,后长期持有;2、2023年4月11日,曹X购买一支气枪,存放在自己后备箱;3、曹X持有”快排“期间,多次使用其正在铁冲乡前营村狩猎,共猎捕到斑鸠两只。

办案经过:

辩护人赵平律师在一审接受曹X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辩护人阅卷后,认为曹X非法狩猎罪证据不足,于是开庭时提出曹X涉嫌非法狩猎罪证据补足的辩护意见,以及多种从轻减轻的情节,最终金寨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2023年11月1日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书(2023)皖1524刑初282号判决曹X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低于检察院建议量刑。审判长丁XX、人民陪审员金乃全、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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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10/31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金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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