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帮助原告企业成功赢得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判决
案情介绍:
委托人某涂料公司于2019年参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饰涂料供货项目招投标,并中成功中标,后向其成员企业支付了50万元保证金,并签订供货框架协议,但该协议是甲方提供的合同模板,权利义务约定完全是倾向甲方开发商的,协议并未约定保证金,约定是委托人公司委托银行向甲方出具保函,但是在甲方的要求下,委托人公司支付了50万元保证金。后,甲方出现经营危机,实际并未向委托人公司订货,框架协议实际未履行,委托人公司遂一直讨要该保证金,长达四年未果。
代理工作:
经本律师团队代理工作,成功让法院认定了该50万元的性质系保证金,判决甲方企业返还并支付占用利息。帮助委托人企业返回了50万以上的经济损失。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12/03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