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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如何取得无罪不起诉?

王XX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不起诉案

案情简介:

王XX与朋友在酒吧喝酒,期间不小心打碎酒吧物品,因赔偿问题与酒吧老板产生争执,后王XX听到对方打电话报警后就跑出酒吧,酒吧老板随即追出,在追逐过程中,酒吧老板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王XX之后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介入后工作:

案件第一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王XX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阅卷、询问当事人、查看案发时视频资料等,辩护人向检查院提出王XX无犯罪事实、不应当起诉的法律意见。从主观故意、客观事实、因果关系等角度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供了相关指导案例。检察院以公安机关侦查事实不清,退回补充侦查。随后,公安机关补侦后再次移送起诉。辩护人再次针对补充侦查事实向检察院提出王XX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最终,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王XX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体会:

故意伤害案件中,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的,很难再推翻罪名。但是具体到个案中,需要结合案件的起因、鉴定程序、伤害结果与被告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不能形成“谁受伤谁有理”的惯性思维。本案发生在晚上,路口监控视频较为模糊,不能全面反映当时的情况。但结合当时二人所处位置、伤者的受伤部位及事发时场地的具体情况,伤者的受伤部位不可能是被告人所造成的。辩护人经过反复观看视频资料、现场实地模拟,最终形成被告人王XX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提交检察院,并向承办检察官详细说明案件情况,提出案件存在的疑问点和指控不能成立的依据,最终争取到无罪不起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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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10/16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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