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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纠纷案例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湘0111民初2943号

  原告:丁XX,女,1979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X,湖南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露露,湖南XX律师。

  被告:刘XX,男,1975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县。

  原告丁XX(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刘XX(以下简称被告)所有权确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法院依法确认坐落于长沙市雨花区XX7、8、9栋603号房屋(权证号:房权证雨花字第××号、房权证雨花字第××号)归原告单独所有;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公告费。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0年结婚,婚后因感情破裂于2016年7月25日离婚,双方离婚时共同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位于长沙市雨花区XX7、8、9栋603号房屋(权证号:房权证雨花字第××号、房权证雨花字第××号)归原告所有,由被告每月6日前付清房屋按揭款。原被告离婚后,被告从未支付过房屋按揭款,迫于无奈,原告向亲戚朋友们借款还清房屋贷款,原告将保留按照协议约定要求被告支付房屋按揭款的权利。现房屋按揭款已全部还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被告未到庭,无辩称。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0年结婚,2016年7月25日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原、被告共同共有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XX7、8、9栋603号房屋(被告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雨花字第××号,原告房屋所有权证号:雨花字第××号)的房屋归原告所有,由被告每月6日前付清房屋按揭款。因被告未按期支付房屋按揭款,原告于2019年1月9日将房屋按揭款全部付清。2019年4月1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将该房屋确认归原告单独所有。

  上述事实,有《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所有权证》、XXX,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诉争房屋办理了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证》(被告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雨花字第××号,原告房屋所有权证号:雨花字第××号);但原、被告在离婚时约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原告要求确认诉争房屋归原告单独所有,符合合同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坐落于长沙市雨花区XX7、8、9栋603号房屋归原告丁XX单独所有。

  案件受理费8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360元,由被告刘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肖述华

  人民陪审员  王灵芝

  人民陪审员  胡 南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尚XX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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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9/15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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