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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婺源县人民法院

一、案件情况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打着5星级农贸超市的口号招租,被告交了部分租赁费用入住了该农贸超市,入住后才发现市场简陋,不符合5星农贸超市硬件标准,市场在经营几个月后,管理人员就撤离了该市场,被告也在不久后搬离了该市场。原告公司更换法人,向被告起诉要求支付剩余租金和违约金。 我方代理被告。

二、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 、律师点评

对于商场内租赁合同,跟一般的租赁合同不同,商场有 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扩大商场的知名度,提高影响力,吸引客流汇入,这是商场的义务。在商场不履行该义务时,商户根据公平原则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租金。

四、律师建议

建议商户在入住商场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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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29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婺源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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