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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争取最轻的判决

江北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起,韦X等人邀约、组织他人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北区、江津等地利用他人XX卡为上游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根据XX交易流水显示,韦X为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赃款共计100万余元,并从中获利金额较大。

    2022年1月18日,韦X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江北区检察院以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拟追究刑事责任。

    韦X曾因故意伤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

    2022年2月17日,韦X母亲委托本团队陈波律师等人担任韦X辩护人。

    办案经过:

    本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考虑到韦X涉案金额较大,定性无争议,且系累犯(一般不能取保或缓刑),故制定了罪轻辩护策略。团队律师先后多次会见韦X了解案情,并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且争取让公安机关与被害人沟通协商退赃及取得谅解事宜,后在律师、公安机关承办人共同努力之下,韦X获得被害人谅解。

    事后,承办律师根据办案进程积极与检察机关承办人、法院承办人取得联系,沟通案情,一再表明我方认罪认罚的态度及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酌定情形,最终律师辩护观点被有关被承办人采纳,让韦X得以从轻处罚,韦X家属对本团队服务极为满意。

    案件结果:

    韦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如其不是累犯极可能争取缓刑),当事人对律师服务予以认可,并赠送锦旗以兹鼓励、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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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7/19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

标      的:100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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