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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交通事故案件纠纷

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

    一例交通事故纠纷

    案件简介:委托人因交通事故被撞伤,后鉴定为十级伤残,在与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商谈无果情况下,委托人找到我们,要求帮忙维护其合法权益。我们在接受委托后指导其收集证据,后到法院起诉,法院支持了我方主要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1、2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后期康复治疗费费共计人民币145982.7元;2、判令被告3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裁判结果:

    一、被告D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付原告H113,257.6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

    二、被告D返还被告X18,219.1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

    三、驳回原告H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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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06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

标      的:113258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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