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人民法院
代某与艾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被告多次在原告处购进童装。截止2017年1月,被告仍有170000元货款未支付。被告遂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今欠××货款170000元,自2017年2月起并每月支付2万元。”。2017年2月,被告未按约支付货款,原告遂找到我进行咨询。根据客户陈述我发现本案基本事实无争议,难点在于被告现处于失联状态,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对方均无回应。且被告为新XX人,之前在四川的经营的店铺早已关闭。客户也担心出现赢了官司但是最终拿不到钱的局面。
二、律师思路
我最终还是建议客户起诉,一是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固定债权,避免以后错过诉讼时效,以后一旦有财产线索即可执行。二是被告在四川生活十多年,或许有原告尚未掌握的财产,建议客户马上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三、本案结果
代理本案后,代理人立X着手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非常幸运的是查封到被告名下有一套房产,并且被告已经在着手卖方,法院查封后,被告无法完成过户,面临着和买家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风险,于是特别着急,主动联系到我方,双方达成调解,被告付清了全部货款和利息。本案如此顺利的结案有一定运气成分,但是任何债权都不能轻易放弃,需要尽可能的用完所有可能的救济方式,也许在你努力的过程中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其他欠款追讨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7/09/03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新都区人民法院
标 的:17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