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案件简述:委托人借给生意伙伴300万元,约定为公司周转,但后续被告以各种理由拖欠拒不还款。
办案过程:提前沟通,调取财产线索,做好诉前财产保全工作,起诉后积极和法院沟通并提交书面材料。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委托人本金300万以及利息,并执行成功。
律师点评:委托人及时找到客户,提供相应的银行流水、借条,通过律师调查相关的财产线索并保全,本案被告玩失踪也没用,我们也能公告送达,判决下来执行财产。
律师建议:借款时尽量用律师专业的借款合同,不要用简单的借条。此外,可以要求配偶等相关人做担保,这样可以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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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20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标 的:300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