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刑事诉讼

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陈X争取到相对不起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陈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陈X

检察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处理结果:不起诉


案件经过:陈X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7月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立案侦查,2021年5月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认为陈X犯罪情节轻微,有主观恶性小、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尚处于哺乳期等定罪量刑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的律师意见。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其他刑事诉讼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11/18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