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施工合同纠纷

装修完毕后,客户不按约定给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如何维权?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基于朋友介绍,承揽了一家养生会所的装修业务,由于朋友介绍,并没有签订书面和装修合同,装修后进行了结算,存在部分增项。双方对价格的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原告委托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如何举证证明装修的花费是本案的一大难题,当事人对证据的保存不完整,致使进货、用量的单据丢失。代理律师经过综合判断,决定向法院申请评估鉴定,固定此次装修的实际花费,但前期需要承担高额的鉴定费用。经过与鉴定机构的充分沟通,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鉴定结论与我方诉讼金额高度一致。

    本案对方代理律师在诉讼中提起了反诉,最终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对鉴定费用也进行了全额承担,至此,我方不仅将对方的反诉驳回,又判决对方支付我方装修费用。共计xx万元。取得了良好的一个诉讼结果。


其他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3/24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