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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擅自签发股权确认书,如何维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曾XX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案情简介

    曾XX系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饮公司)员工,餐饮公司法人王X系职业经理人,并不持有公司股权,其擅自签发股权确认书给曾XX、并加盖了公司公章。王X与餐饮公司因为长期存在矛盾,一时之间下来不明,曾XX找到公司,想要显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残影公司不同意,曾XX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办案经过

    本律师阅读了曾XX的起诉状后,回答了餐饮公司对于股东资格相关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向餐饮公司提供了初步的法律服务方案后,餐饮公司听取了本律师的意见、随后全程委托了本律师代理此案。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不予支持曾XX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请求。

    裁判日期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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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22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标      的:20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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