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6日2时许,张X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XX无事生非,采用石头砸车手段,将赵X放此轿车砸坏。经鉴定车辆损失11400元。酒后,因与案外人之间存在情感上的纠纷,且因赌博输钱后,心生不满,误将砸坏的车认为是与其存在纠纷的案外人车子。
办案经过
张X妻子委托本律师辩护,侦查阶段通过会见,建议家属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沟通,检察官认为本案需要作认罪认罚,因此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下,作认罪认罚,但辩护人认为刑罚过重,检察院建议量刑10个月至1年6个月。审判阶段阅卷及沟通,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关于罪名无异议,但对刑罚上阐述辩护观点,认为需罪责刑相一致,本案刑期过长。
案件结果
张X犯寻衅滋事罪,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办取保候审,判决当日当庭释放。
律师说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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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19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