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家事纠纷

王XX、黄XX、王X2与欧XX、林XX、欧X2彩礼钱纠纷代理男方挽回部分损失

尤溪县人民法院

  王XX、黄XX、王X2与欧XX、林XX、欧X2彩礼钱纠纷代理男方挽回部分损失

  ★案情简介:2015年5月份王XX与欧XX相识,2015年8月份双方确认男女朋友关系。王XX在尤溪工作,欧XX在厦门上班,双方异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分分合合。2018年8月18日,王XX、欧XX双方订婚,后于2018年10月10日双方在尤溪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欧XX经常无端生事,2018年11月18日,双方发生口角,第二天,欧XX收拾自己的行李搬离王XX租住的位于XX的房子,返回娘家居住至今。2019年5月21日,欧XX还到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黄XX、王X2为筹办王XX、欧XX俩人婚事支付彩礼钱、订婚礼品等共计29万,其中彩礼钱20万。男方诉求:王XX要求与欧XX离婚,欧XX及父母林XX、欧X2返还彩礼钱16万,欧XX及父母林XX、欧X2支付诉讼费。

  ★案情分析:王XX、欧XX双方性格不合,婚前经常因为琐事争吵,分分合合,婚前基础薄弱;婚后双方仅维持了一个多月,双方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欧XX从2018年11月19日起至今都在娘家居住,而王XX也早已离开尤溪到外地工作至今,期间双方没有联系,2019年5月21日,欧XX还到贵院起诉离婚,王XX、欧XX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应判决准予离婚。王XX与欧XX从2018年10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至2018年11月18日分居至今,夫妻关系仅仅维持了一个多月,法律上规定的共同生活应当至少需要夫妻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2年以上,况且王XX及父母黄XX、王X2为了筹备这场婚事向亲戚朋友借款,负债累累,导致王XX及父母黄XX、王X2生活困难,欧XX及父母林XX、欧X2依法应向王XX及父母黄XX、王X2退还部分彩礼钱。

  ★调解结案:王XX、欧XX离婚,欧XX及父母林XX、欧X2应向王XX及父母黄XX、王X2退还彩礼钱10万。


其他家事纠纷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6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尤溪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