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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份丁X分两次向孟X订货,货款共计XXXXX元。孟X发完货后,丁X不向孟X支付货款,经过孟X多次索要,丁X一直以货没有卖完为由,不支付货款,而当时双方约定货款的支付方式是货到付款。丁X的严重不诚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孟X的合法权益。2018年2月,孟X慕名找到刘丽艳律师,委托刘丽艳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办案经过

  经过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刘丽艳律师意识到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对于货款的支付方式约定等都是口头约定,所以,本案的关键点是找到相关证据证明孟X给丁X发货的数量、单价以及付款方式。通过跟孟X的交谈,刘丽艳律师了解到,他们之间发货都是通过物流公司发货,孟X跟丁X索要货款时,都是通过微信,而这些证据都可以保留下来。刘丽艳律师了解到这些后就跟法官以及丁X沟通,最终丁X在证据面前无话可说。最终支付给孟X货款。

  判决结果

  在庭审前,丁X把货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孟X,之后孟X提交撤诉申请。法庭当庭同意了孟X的撤诉申请。

  律师说法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订立方式没有约定具体的形式,可以是口头方式也可以是书面的方式。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可以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处理买卖合同时,有依据可查。口头协议的话,是需要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价款、物品的数额、交付方式等,所以,建议大家发生此类事务,建议签订书面的协议避免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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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02/28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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