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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底开始,被告人周X、黄XX、刘X、卢XX四人在本区十陵街道清水河XXX栋X单元卢XX开设的茶楼内,私自配备电脑、显示器等网络设备,利用“皇冠娱乐平台”网络赌博平台,以“重庆时时彩”作为赌博对象,接受赌客投注并从赌客的每笔中奖金额中抽取一定比例提成,同时赌博平台按照赌客投注金额的2%将钱返还至周X在该平台注册的账号内。2019年1月15日,本区公安民警对该上述赌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用于赌博的电脑、显示器和出票机各一台,当场挡获周X、黄XX、刘X及参赌人员六人。经查明。周X等四人共计获利19800元,目前周X、黄XX、刘X每人已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700元,卢XX上缴人民币4700元。2019年1月16日,卢X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办理结果:

  一、被告人周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二、被告人黄XX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三、被告人刘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四、被告人卢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五、对扣押在案的电视显示器一台、黄色账本一本、时时彩小票20张、台式电脑一台(主机、显示器、鼠标、键盘各一个)、宣传画报一张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对违法所得人民币19800元予以追缴(其中被告人周X、黄XX、刘X、卢XX已退缴15800元,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引用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303条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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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4/23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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