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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恶成功取得不予批捕并取保决定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26日,清远市公安局于清远市清城区组织召开“清远市‘1901’涉黑恶专案案情通报会”,该会议主要报道以郭海东、冯焯煊等人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抓捕,30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犯罪事实主要涉及在龙塘镇辖区的际华园、八斗隆(地名)、万水河(地名)及石角镇解放军军营区内以工程施工名义或以清淤名义进行非法盗采瓷沙、河沙等矿产资源进行销售。除了非法采矿犯罪以外,还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

  办案经过

  当事人家属是在当事人被拘留近20天时才委托我们团队代理此案。在此之前,家属委托了当地一名知名律师代理此案,进行了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但其告知家属,该案是涉黑涉恶的铁案,当事人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无疑,之后其前往申请取保候审,亦未成功,之后便一直不理睬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

  我们团队介入之后,多次前往连州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并进行相关调查取证,经过团队解析案件并进行法律分析,认为该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案件结果

  之后经过我们团队的努力,该“1901”涉黑专案中的涉案人员,从公安机关坚决不同意取保候审,到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从而取得清远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重获自由!

  适用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把十八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三百零九条、三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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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4/26 星期五 16:00:00

审理法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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