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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辩护由指控诈骗罪改判合同诈骗罪

佛山市南海市(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梁X无业,后来看到电线杆上贴办假证的广告,于是花一千块钱办了一本假的房产证,向放高利贷的ZX借款十一万元,扣除利息后到手10万元。双方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借款后,梁X手机关机,ZX在联系不上梁X的情况下报警,警方以梁X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检察院以诈骗罪将梁X逮捕,并以梁X涉嫌诈骗犯罪,认为梁X诈骗数额巨大起诉到人民法院并提出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判处梁X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辩护情况:

  梁X家属委托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江珍来律师担任梁X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辩护情况:

  江律师认为本案应当属于合同诈骗而非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梁X办理假房产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得ZX相信梁X,进而与其签订借款合同,所以梁X从签订借款合同、履行借款合同的过程中采取了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式非法占有ZX的财产,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至于为何不属于诈骗罪,江律师认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诈骗罪是一般法条,合同诈骗罪是特殊法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诈骗罪。所以,如果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而是仅仅写借条的话,本案的性质可能完全不同,很可能就构成了诈骗罪,就十万元的数额来看,合同诈骗罪更轻。

  判决结果:

  南海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梁X6个月有期徒刑。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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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5/12/15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市(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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