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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万购买3.42平方米的“格子铺”却无法过户,业主惨遭套路后起诉维权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周X一直想找个稳定的投资,知道一天他接到一个中介的电话,推荐了“潮流站”项目给他,中介的推销非常诱人,这家位于广州正佳XX对面的商业中心位置非常好,2014年开始,“潮流站”项目公开在广州日报大肆宣传宣传,宣称一方面称该项目的投资方是XX集团,运营管理为XXX(投资方与运营方均是国际知名企业。)同时还宣传与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周XX、XXX、XXX等国际知名珠宝品牌,还包括一些知名母婴品牌,甚至还喊出要打造第二个“正佳”的口号。因此,该地段的商铺当时卖出的单价高达20-30万一平米,每个商铺的面积却仅在3㎡-5㎡之间,价格极其高昂。而且出卖人当时还承诺说可以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并会协助买受人办理按揭手续,全程“一条龙服务”。周X被当时铺天盖地的宣传蒙了眼,所以与XX公司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以及被要求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后才发现XX公司在明知银行不予办理按揭手续的情况下仍然以可以办理按揭为由进行宣传。同时,XX公司还出现了逾期交付、逾期办理过户、虚假宣传等等的多重违约违法行为。

  原告周X交付首期款项37万后,被告迟迟无法为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超过了合同约定时间办理商铺交接手续,周X这才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场精心策划的圈套。于是,周X委托本律师团队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没有履行交付义务,以此支持了周X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是这次中级法院却一反常态,让周X大跌眼镜。二审法院认定被告提供的《收铺告知函》已经表明其履行了商铺交付手续,以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周X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律师团队经过多天的研讨分析,决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过本律师搜集相关证据,我们否认了《收铺告知函》的送达效力,主张XX公司未履行交付义务,同时综合分析该案件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事实及系列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XX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商铺使用权的交付义务,裁定指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本案,此次本律师重点强调无法办理按揭的事实,继续履行合同将会引发的社会性问题,合同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最终,广州中院认定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支持周X解除合同的诉求,并要求XX公司返还购房款。

  周X自2015年至2019年,历经近四年时间,在本律师团队的努力下,自一审胜诉到二审败诉再到再审胜诉,案件完成了戏剧性的变化及反转,最终本律师团队为周X成功争取了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极大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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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11/11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      的:61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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