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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无路法律维权 违法补偿决定被撤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万先生、刘先生、李先生是生活在河南省L市L区A村的农民,该村各户村民依据1983年《河南省城镇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对自建房屋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证,在1996年宅基地虽然直接转为国有,但是产权证记载的内容均显示为宅基地特有性质。

  在2004年2月L市政府批准同意对该村实施“平改楼”工程,规划局原则也同意按照“平改楼”工程规划审批,为该村村民办理相关了手续。

  可是,2008年L市发布了《关于L市市中心区域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将A村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拆迁,村民不同意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拆迁,于是走上漫长的上访之路。

  2009年6月,该村农民上访时,L市拆迁办主任明确表示,万先生等三人的宅基地在“平改楼”范围内,土地性质也不属于国有,且该村“平改楼”项目拆迁由双方协商解决。

  可是,在没有对该村土地性质有明确定性的情况下,2009年8月21日,拆迁指挥部实施了强拆,给村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导致该村群众上访数十次。从2009年到2014年,长达5年的时间里,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眼看上访无法帮助自己争取到合法权益,万般无奈之下,万先生等人找到爱土拆迁律师团韩建业律师,希望韩律师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帮助村民维权。

  韩建业律师曾在河南办理过多起涉及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行政案件,对当地的法治状况比较清楚。在详细了解万先生等人所遇到的情况之后,韩律师认为案件非常棘手。一方面,此案从最早开始进行“平改楼”审批到现在已经快十个年头了,在调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会特别困难;另一方面,此案非常复杂,土地性质不明确,导致法律法规适用困难。

  一边是复杂棘手的案情,一边是被拆迁人希望律师出手帮助的殷殷期望,在多方权衡之后,韩律师最终决定接受万先生等三人的委托,为万先生等三人维权。

  签订委托协议后,韩律师牵头,律师团多名律师集体办案。大家一致认为,既然是千头万绪,那么,最重要的就是找到“线头”,抽丝剥茧,才能捋顺案件的来龙去脉,对症下药,做到药到病除。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律师团很快为万先生制定了三步走的维权方案:

  第一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拿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找准政府违法点有的放矢。

  第二步:在详细研究政府相关部门文件的基础上,律师走访相关部门,通过与工作人员的沟通,更直观得摸清案件情况。

  第三步:通过对情况的充分了解与证据的分析,制定诉讼维权方案,启动行政诉讼程序。

  最终,在详细掌握案件原貌,充分采集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律师团将L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法庭之上,韩律师出示了多份证据,而被告却无法举证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据此,一审法院判决万先生等三人胜诉,撤销了征收方作出的违法补偿决定书。最终,在韩律师与征收方的多次谈判下,万先生等人拿到了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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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7/09/04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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