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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原告诉求: 原告邓某某起诉要求被告陈XX返还188000元彩礼。

  被告愿景:尽量少给彩礼。

  案情:原被告双方按民俗成婚时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办理结婚登记已无意义和必要。原告遂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188000元彩礼。

  判决:被告陈XX返还50000元彩礼。

  客户感受:超出预期,原本以为要返还

  代理词:

  一、原告与被告系自由相识恋爱,婚后亦共同生活一年多,被告不存在以婚姻骗取财物的行为。

  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5月份相识,于2016年8月份确定恋爱关系。确定恋爱关系后原告便搬入女方家居住生活,于2017年6月14日订婚,于2017年12月11日办理民俗婚礼,对此事实,原告已确认。按本地风俗,周年计算系出生当年不算,于次年起算,男女双方家庭均认为在办理民俗婚礼当日,男方还未满22周岁,故未办理结婚登记并非女方原因。婚后,被告便在原告处住下,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年多。被告已事实地履行了婚姻义务,婚后对男方多有照拂,多次接济原告。现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系因原告导致双方在婚后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

  二、被告虽收到16.8万的礼金,但已全部用于婚礼婚宴,XX与洗屎盆钱均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并非彩礼,原告无权要求返还。

  被告于订婚当日收到原告交付的16.8万的礼金,其中,74731元礼金用于购置男女双方结婚的金器首饰,该金器首饰均留在男方家中,由男方收执,5万的礼金做被告的压箱子钱,已由原告收取,该事项已经证人练小X证实。仅剩余的43269元礼金,皆用于订婚宴请的酒席以及回门宴请的酒席花费(注:两次酒席共计花费44200元;其中,订婚酒席共9桌,每桌花费1800元,共计16200元;回门酒席共10桌的酒席,每桌花费2800元,共计28000元,该回门酒席每桌的2800元包含到场吃酒席宾客每人的50元回礼,一桌10人,每桌回礼共花费500元)。按本地消费水平,本次订婚宴请的酒席以及回门宴请的酒席花费属于合理且中等偏下的水平。综上,16.8万的礼金已全部用于婚礼婚宴中。

  XX按本地风俗为烟酒果品,用于分发订婚当天的宾客,故XX系礼节性往来,且均为消耗品,不属于彩礼。洗屎盆钱意为男方对女方母亲从小带大女方所付出的辛劳的赠与表示,不以结婚为给付条件,不属于彩礼。且女方仅收取到8800元的洗屎盆钱,原告主张10000元的洗屎盆钱与事实不符。XX与洗屎盆钱均非以结婚为条件而给付的,不属于彩礼,原告将此定性为彩礼,并要求返还,与事实和法律不符。

  三、被告已忠实地履行了婚姻义务。

  原、被告依民俗成婚后,被告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9年2月份间均在原告家中生活,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本地浓厚的乡村民俗,婚宴酒席的办理即视为男女双方已完成婚礼嫁娶,且男女双方的亲朋及周围邻居均对该事项予以确证。故无论从实际情况及本区域周围XX的社会评价上,被告均已忠实地履行了婚姻义务。

  四、原告从未正视婚姻家庭,从未就做好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角色有所计划并为此努力,未办理婚姻登记的过错在于男方。

  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一年多时间里,不考虑婚姻家庭及今后的生活,始终未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时常需被告接济;且有酗酒及家暴的陋习(甚于结婚当晚对被告动手家暴,致被告于结婚当晚与伴娘等人一同居住在xxx酒店,简直闻所未闻)。原告曾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留有案底,将对未来小孩造成影响。甚至于2019年3月份和2019年5月份,均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原告婚后的种种表现已使得被告对今后夫妻的婚姻生活彻底失去信心。现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皆因原告的种种表现导致男女双方未能在办理民俗婚礼后建立起夫妻感情。

  代理人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作为返还彩礼的考虑因素,同时还应考虑双方是否已履行婚姻义务、彩礼的金额及使用情况、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和婚后有共同生活支出等具体情形。本案中,被告虽收到16.8万的礼金,但已全部用于婚礼婚宴,未有丝毫留存。被告婚后便搬入原告家中居住至2019年2月份,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男方无正式职业,时常需要女方接济,女方已忠实的履行了婚姻义务,婚后的共同生活支出多为女方支付。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仅以未办理结婚登记即要求返还全部彩礼,法律依据明显不足。恳请法庭综合本案考虑彩礼数额及使用情况、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未登记原因等具体情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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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6/23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标      的:188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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