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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门面房强拆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田XX住在临汾市尧都区XX,退休后孩子不用自己操心,没事钓钓鱼,日子悠闲惬意。没想到,2014年区政府开始对田XX所在区域进行征收。田XX的房子是其母亲的名字,老母亲去世后兄弟几个也没有变更名字。房子有房产证,一楼登记是商业,原先是营业门面。田XX本来以为政府会按周边市场价赔偿、门面按门面市场价,差不多就行。没想到政府说田XX的房子想按门面赔偿不可能。这下田XX火了,政府税收时怎么不说不是门面?怎么一到拆迁,什么都不认?听口气,政府还想强拆,强拆怎么办?咽不下这口气的田XX多方打听就慕名找到北京知名拆迁律师李X律师。接下去律师会怎么办呢?

  【办案纪实】

  接受委托后,经验丰富的律师并没有主观的听田XX单方陈述,仔细研究资料果真发现了问题!田XX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房产证是房管局发的。这到底怎么回事?李律师就这个疑问与田XX深入交流,原来,田XX的房子是当初部队占用老房子后,政府在现在所在的村划拨了一块宅基地,房子建成后就办了房产证,那时田XX一家都是城市户口。背景了解了,但这个问题确实大问题,如果是集体土地,那根本不能适用国务院590号令,如果是国有土地,那是什么时候变成国有的?律师的严谨让李律师马上就这个问题进一步作出调查。

  这边调查还在继续,政府就已经出手,市房管局发出《关于补正房屋登记证明材料的告知书》(临房告字【2014】37号),称因登记有误,要求异议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证明是商业。很明显,政府想釜底抽薪。律师当即起草《异议书》,对房管局做法提出异议。意料之中,异议并没有阻挡住他们违法的步伐。2015年3月市房管局以“临房告字【2015】6号”公告书公告田XX的房产证予以作废。看到公告,田XX慌了神,看到律师反而露出了微笑更是疑惑不解。律师说,马上起诉,这官司我们赢了。

  案子如期开庭,开庭时,律师拿着公告当庭质问,公告的抬头是田XX的去世的母亲,难道这份公告是发到天堂的吗?而且,被告的法律适用也严重错误,引用城市房屋登记管理的规定,但田XX的房子确实宅基地上的房子,完全风马牛不相及。面对律师的质疑,被告无语应对。没多久,判决下来了,撤销房管局公告!案子取得阶段性胜利!

  【律师点评】

  拆迁维权就像一场战役,你排兵布阵,政府同样也攻击你的软肋!实践中常见的将你多年居住的房屋定性违章建筑,将你合法取得的证件说发错了应撤销。笔者提醒广大百姓,面对这样的压力不要慌张,要学会及时针对违法处理提起法律程序,。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征地拆迁,请咨询北京XX:李X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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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5/04/28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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