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类律师回复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有哪些
解析: 在面临行政处罚时,法定适用加重处罚之点大致包含如下五个方面: 首先,如果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例如采用了极端恶劣的违法手段、曾多次以身试法、所引发的社会影响力广泛深远等等; 其次,若存在妨碍、逃避乃至对抗执法职员进行检查工作的情况; 再者,当存在威逼、诱惑甚至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此外,若涉及到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有效控制、减轻并消除这类事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行政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稳妥迅速地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进行惩治; 最后,任何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应当给予追加行政处罚的情况,也在此类范畴之内,诸如官员或机构利用自身权力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等各类典型情况。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五天就完事了吗
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拘留并非案件结束的标志。 通常情况下,被拘留者的期限介于三日至六日之间,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一日至四日不等;倘若涉及多重犯罪或流动犯罪,刑事拘留期将被延长至三十日,且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 当拘留期届满之时,或者当事人面临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又或是得到释放的命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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