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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大病能申请补助吗?

ask****284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19.12.08 15:10:19 353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一下大病能申请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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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的比例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大学生医保补偿等报销(补偿)后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为基础确定。因此,没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无法申请医疗救助。但是,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对于困难群众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因灾、患大重疾病、突发意外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生活救助。救助标准由区民政部门根据意外事件对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申请人的困难程度确定,一般在1000元3000元。对于困难群众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因灾、患大重疾病、突发意外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经区政府批准,最高可救助2万元。临时救助的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提出。

2019-12-08 15:13:19 回复

解答如下,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大病医疗救助不是救助具体病情,而是对象。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大病医疗救助不是救助具体病情,而是对象。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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