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淮安法律咨询 > 淮安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因为债务闹上法庭,被告放弃继承如何处理债务?

因为债务闹上法庭,被告放弃继承如何处理债务?

李* 江苏-淮安 遗产继承咨询 2019.11.17 19:11:26 360人阅读

我小姨生病得了癌症,我们家借给她家10万用于治疗病,现在我小姨去世,我哥哥准备帮小姨的房子给卖了,我们就想让他们把这笔钱还了,谁知道他们不认这笔债务了,认为这是借给我小姨的,小姨都不在了自然不用还了,我们就把他们家告了,让他们偿还,他们居然放弃继承,以此不还债务,请问被告放弃继承如何处理债务?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淮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淮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税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开始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税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本条规定了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
由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所以继承人和债务人没有关系,债务人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债务,有剩余的财产才归继承人,如果债务人遗产不够还债,继承人对不能还的部分也没有责任必须还,除非自己愿意清偿。

2019-11-17 19:23:2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
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有的观点认为,继承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应终结诉讼,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处理后,由债权人另行起诉。笔者认为,如果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后,应收国家或集体所有,债权人起诉,必须以承受这些财产的国家单位或集体单位为被告提起诉讼,虽然可以同样达到请求偿还债务的目的,但造成了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直接进行实体审理,对债权依法进行确认,直接判决用债务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即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可避免当事人的诉累。
(2)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根据继承法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就是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直接用遗产来清偿。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当承担义务的人,对债权人来讲,已无法实现其诉讼请求,诉讼继续进行也没有意义,因而应当终结诉讼。
(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如此债务属合伙债务,而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没有遗产,此时不能终结诉讼,而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019-11-17 19:13:2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债权债务抵偿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往来,截止 年 月 日,甲方尚欠乙方货款 元,因公司停产、员工解散已2年,现经双方协商,就债权、债务抵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债权、债务以欠款总金额打5.5折计算,确定付款金额为 元。
二、因甲方已无支付能力, 为此甲方将委托自贡塞迪维尔公司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
三、甲方按期支付以上款项后,视为甲方已支付所欠乙方全部货款,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全部了结,乙方自愿放弃其他一切债权。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行使权,它的行使为单方行为,无需对方的同意,但需向人民请求。撤销权并非永久存在,撤销权因一定的期间届满而消灭。因此物权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其他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这一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撤销权消灭后,抵押权行使的协议变为效力稳定的合同,抵押权实现的协议如被人民撤销,被撤销的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被撤销后应产生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法定后果。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0350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2865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3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293851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