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范围是有限的,例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是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的,而其他国家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的话,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只能由法律设定,法规是不能设定的。所以整句话应该是行政强制执行是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法中规定的。 同时,给同学补充一句,行政强制措施才是由法律法规设定的,而执行只能是法律。
可以去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调解。法院判决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
1、递交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法院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3、执行开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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