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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男朋友分了,因为她男朋友把她绿了

ask****594 山西-长治 同居咨询 2019.11.13 14:17:56 466人阅读

我朋友和男朋友分了,因为她男朋友把她绿了,我朋友不想见他,然后现在用以前他拍的在床上的视频图片啥的威胁她,求他见面。还说不见面去我朋友家那贴出来。这算犯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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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长治 咨询解答:998条

贴出来的话,犯法。没有贴,只是威胁见面不犯法,要是有其他要求可能构成犯法

2019-11-13 23:1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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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550078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西-长治 咨询解答:11353条

属于违法,受到威胁可以报警

2019-11-13 16:3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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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551226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西-长治 咨询解答:535条

报警吧,拿威胁的录音,或聊天记录去

2019-11-13 15:39:41 回复

被前男友强奸,提供相关证据可以报警,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男友涉嫌强奸犯罪胜诉的几率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发别人照片到朋友圈是否违法要依据其具体用途来确定。  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12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同样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上述规定均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但目前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认为,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也可能侵犯肖像权,但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除外,例如新闻报道、寻人启事、通缉令等。至于非以营利目的对公民肖像擅自进行制作、复制、占有、传播等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构成实质对肖像权的侵害则无一致说法,存在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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