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主管道堵塞的话应该所有的住户都应该分摊费用的,因为大家楼上的水都是经过一楼主管道排进污水井的。家庭下水道疏通方法:
1、苏打水疏通:先把半杯熟苏打粉倒入下水道,再倒半杯醋,苏打与醋中的酸发生反应后就能去除管道中黏附的油脂物质。
2、圆木疏通:先把一根直径接近排水口的圆木插入水管中,并在水池中放入一定量的水,不间断地迅速上下抽动圆木,在吸力和压力的作用下,管道中的污物就会被冲走。
3、疏通剂:“管道通”是专门清理这类管道堵塞的,根据堵塞程度倒入适量。购买之前应注意看清楚说明,是用于金属管道还是塑料管道的。
4、火碱疏通:从市场买几块火碱,将其放到下水管道中,然后再倒些热水。火碱遇到热水发生火碱遇到热水发生化学变化,温度迅速升高,管道里的油垢随之溶化,顺水排出,从而解决下水道的堵塞问题。
5、打气筒疏通:地漏下水道发生堵塞时,可将打气筒的胶管塞入下水道,再放入少量清水,不断地向里打气,管道就能疏通。?
【法律意见】
1、如果是建筑物下水的设计有缺陷,例如弯路过多,导致容易积淀沉积物造成堵塞,或发包人在竣工验收期间,未按照设计图纸、质量证明、国家规定的工程验收规范或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发包人作为开发单位亦有责任。 对于下水道一般采用通球实验,如果相关的通球实验符合国家标准,则发包人及承包人不存在过错,不必负责。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对于下水管线设计合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设计标准的情形下,在使用环节之中出现的楼上或楼下居民不正常使用造成的堵塞,由不正常使用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对于究竟是哪一方不正常使用了,向下水道排放了不该排放的东西,导致堵塞,相关提出主张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己方观点,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79条、282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由此根下水道的共有者一同负责。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下水道、楼梯等都属于商品房或者住宅楼的公共部分,由楼内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
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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