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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5000块钱,被起诉,收到传票之后,我马上还款5000元,但是被对方拒收,理由是要我支付200元的诉讼费,我是不是可以拒绝支付
无权拒绝
欠8000块钱起诉有用。双方间存在欠款纠纷的,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如果债权人经催讨无果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欠款。但是,如果此欠款是因对方的诈骗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则对方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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