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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放火被抓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吗?

肖* 江西-吉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21 03:50:49 634人阅读

我的一个表弟,他从小就不学好,而且很早就不念书了,前一段时间他和他的女朋友吵架了,然后就要放火烧他的女朋友,所以问一下表弟放火被抓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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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体不同。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主要表现为:
(1)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3)以制、输坏血和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3、主观方面的故意不同。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属于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它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2019-08-21 04:0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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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属于犯罪范围内。这是国家《刑法》规定的。而不是一般的行政处罚的。实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同属一个。

2019-08-21 03:51:49 回复

关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诉时间,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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