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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不同时鉴定 不同时候写的笔迹能够鉴定出吗

徐** 福建-宁德 司法鉴定咨询 2019.08.14 10:31:51 6531人阅读

表姐两年前借给王某五万元钱,王某写下了借条,眼下到了还钱之际,可是王某却不知踪迹,表姐最后一次电话联系上他时他直接否认了有借条这一回事还说那个笔迹不是他的,跟他写的字完全不同,喊表姐莫要诬陷他。做了一个笔迹不同时鉴定,同一个人不同时候写的笔迹能够鉴定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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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2019-08-14 10:4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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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同一个人字体什么时间都能鉴定出来,笔迹鉴定国家有规范。可以看看参照了解。
   《笔迹鉴定规范 》SF/Z JD0201002-2010 ,说的很详细,
   3.2.1 书写活动:书写活动是人类言语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运用语言,通过手写文字记录信息与表达思想的一种书面言语行为。 3.2.2 书写符号系统:指书写活动中用于记录信息与表达思想的一切文字、符号、图形、绘画等书写形象系统的总称。 3.2.3 书写工具:指书写活动中形成笔迹的造型体的总称。常见的书写工具有钢笔、圆珠笔、墨水笔、毛笔等。 3.2.4 书写承载物:指书写活动中通过书写工具在其上形成有色或无色书写符号系统的各种物体的总称。常见的书写承载物有书写纸、打印纸等各种纸张。 3.2.5 书写规范:指国家规定的书写符号系统的书写和使用标准、规范、规则等。如1986年新版的《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定的汉字的正写法;《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GB/T 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附录A 汉字笔顺规则等。 3.2.6 书写技能:指个人掌握与运用书写符号系统进行书写、表达思想的技巧和能力。
   3.2.7 书写水平:指从笔迹中反映出的书写人书写能力和技巧及审美品位的高低和优劣程度。书写水平根据高低和优劣程度可分为极高、较高、偏高、中等、偏差、较差、极差等级别。 3.2.8 书写速度: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通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工具进行书写运动的速度。书写速度根据快慢程度可分为潦草、较快、偏快、中等、偏慢、较慢、缓慢等级别。 3.2.9 书写力度: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通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工具进行书写运动的运笔压力与加速度。书写力度根据笔压力的大小程度可分为极重、较重、偏重、中等、偏轻、较轻、极轻等级别。 3.2.10 书写控制能力: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通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工具进行书写运动的能力。书写控制能力与书写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密切相关,根据程度可分为极高、较高、中等、较低、极低等级别。 3.2.11 书写习惯:指书写人在书写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自身独有的书写动力定型体系。
   3.2.13 笔迹:又称手迹或手写字迹。指书写人利用书写工具、按照一定的书写规范通过书写活动外化成的文字、符号、绘画等书写符号系统,它能客观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特点,是笔迹鉴定的对象。
   4.8 笔痕特征 指书写过程中书写工具在字迹笔画中形成的综合反映书写工具结构特点和书写人书写动作特点的 SF/Z JD0201002-2010 5 痕迹特征,如用圆珠笔书写形成的油墨露白、堆积、间断、分裂等,其出现的部位、形态、分布特点。笔迹鉴定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区分书写工具形成的“笔痕特征”与因书写条件或伪装、摹仿形成的非正常笔迹的变化特征。

2019-08-14 10:3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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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同一个人字体什么时间都能鉴定出来,笔迹鉴定国家有规范。可以看看参照了解。        《笔迹鉴定规范 》SFZ JD0201002-2010 ,说的很详细,         
3.2.1 书写活动:书写活动是人类言语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运用语言,通过手写文字记录信息与表达思想的一种书面言语行为。  3.2.2 书写符号系统:指书写活动中用于记录信息与表达思想的一切文字、符号、图形、绘画等书写形象系统的总称。  3.2.3 书写工具:指书写活动中形成笔迹的造型体的总称。常见的书写工具有钢笔、圆珠笔、墨水笔、毛笔等。  3.2.4 书写承载物:指书写活动中通过书写工具在其上形成有色或无色书写符号系统的各种物体的总称。常见的书写承载物有书写纸、打印纸等各种纸张。  3.2.5 书写规范:指国家规定的书写符号系统的书写和使用标准、规范、规则等。如1986年新版的《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定的汉字的正写法;《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GBT 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附录A 汉字笔顺规则等。  3.2.6 书写技能:指个人掌握与运用书写符号系统进行书写、表达思想的技巧和能力。           3.2.7 书写水平:指从笔迹中反映出的书写人书写能力和技巧及审美品位的高低和优劣程度。书写水平根据高低和优劣程度可分为极高、较高、偏高、中等、偏差、较差、极差等级别。  3.2.8 书写速度: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通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工具进行书写运动的速度。书写速度根据快慢程度可分为潦草、较快、偏快、中等、偏慢、较慢、缓慢等级别。  3.2.9 书写力度: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通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工具进行书写运动的运笔压力与加速度。书写力度根据笔压力的大小程度可分为极重、较重、偏重、中等、偏轻、较轻、极轻等级别。 3.2.10 书写控制能力: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通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工具进行书写运动的能力。书写控制能力与书写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密切相关,根据程度可分为极高、较高、中等、较低、极低等级别。  3.2.11 书写习惯:指书写人在书写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自身独有的书写动力定型体系。           3.2.13 笔迹:又称手迹或手写字迹。指书写人利用书写工具、按照一定的书写规范通过书写活动外化成的文字、符号、绘画等书写符号系统,它能客观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特点,是笔迹鉴定的对象。         
4.8 笔痕特征  指书写过程中书写工具在字迹笔画中形成的综合反映书写工具结构特点和书写人书写动作特点的 SFZ JD0201002-2010  5  痕迹特征,如用圆珠笔书写形成的油墨露白、堆积、间断、分裂等,其出现的部位、形态、分布特点。笔迹鉴定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区分书写工具形成的“笔痕特征”与因书写条件或伪装、摹仿形成的非正常笔迹的变化特征。

2020-09-22 13:26:07 回复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笔迹鉴定主要运用的是碳元素的时间变化而判断时间。
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除非相差很久,从纸张、墨迹的区别可以大致判断先后顺序。但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目前从技术上无法精确,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鉴定:
1、通过对不同笔迹墨水成分的鉴定,可以判断其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如不是同一支笔,可作为伪造的依据。
2、如果笔迹和印章有交叉、重叠的地方,从显微镜就可以看出是先盖章还是先写字,如果同一张纸上的字在盖章前有,盖章后又出现了,就值得怀疑。
3、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4、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在我国相关的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使用相关的鉴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这类笔迹的鉴定时间间隔不要太长,一是对鉴定的准确度有所影响,再有就是对案件的审判过程也较为不利,要合法的保护我国的相关合法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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