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查询流程: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号至秦皇岛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查询窗口: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
一,如果黄灯闪起时车辆前轮已经越过停止线,那么不算交通违法行为。
第
二,如果黄灯闪起时车辆前轮未通过停止线,那么闯黄灯和闯红灯一样处理,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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