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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队长疏忽大意导致矿难,玩忽职守罪属于职务犯罪吗?

黄* 陕西-汉中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01 15:03:39 1446人阅读

上周我们老家发生矿难,许多人遇难。后来听说管理这片区域的治安队长也被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给起诉了,原因是由于他没有确定清楚被违法更改的爆破申请就在其上签名,导致灾难的发生。好奇玩忽职守罪属于职务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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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职务犯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19-08-01 15:1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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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属于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2019-08-01 15:05:39 回复

关于矿难玩忽职守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我的回答是: 无论从对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角度,还是从对国家机关声望的影响角度来讲,玩忽职守犯罪对国家、社会的危害或者说社会危害性都不亚于贪污贿赂犯罪。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罪与刑之间应当有对应的关系,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这也是现代刑法科学化、理性化设置的要求。玩忽职守犯罪与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相比而言,两者之间的罪量应当是相当的。但我国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犯罪的罪刑关系不均衡——玩忽职守犯罪的刑罚设置失之过轻,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对玩忽职守犯罪往往也多判缓刑。

渎职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包括玩忽职守罪及其他罪名;是否够罪要看是否因此造成了国家或他人的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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