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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不用事实说话,拈造事实在网络传播谣言,毁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该怎么办?

ask****054 宁夏-石嘴山 域名权咨询 2019.07.29 23:05:35 389人阅读

请问,他人不用事实说话,拈造事实在网络传播谣言,毁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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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09:35:47 回复

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rn《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n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n(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rn(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n(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n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n(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rn(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rn(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rn(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rn(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rn(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n《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rn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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