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服城管中队行政复议当然是可以的。你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复》)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复》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最后如果你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城管是无权作出缴纳罚款的决定的,所以建议你到当地政府行政复议部门去申请复议,至少拿到了审批答复,你这钱也才算罚的有名目吧。
现在我中行政复议的程序都是一样的,按一般的程序进行。程序如下
1、行政复议的申请
①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②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形式
2、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的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裁决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
1)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复议申请人权益
(
2)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
3)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和不输受理范围复议机关的管辖
(
4)申请复议超过法定期限的,且无正当理由的
(
5)复议申请提出之前,以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上面就是城管行政复议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解除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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