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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做网络推广行业,现有一境赌博网站找我做推广,请问犯法嘛?

ask****079 江苏-常州 域名权咨询 2019.07.11 11:11:31 1516人阅读

本人做网络推广行业,现有一境赌博网站找我做推广,请问犯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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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7941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34776条

是的。

2019-07-11 17:0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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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64068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2711条

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服务或帮助的,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

2019-07-11 11:18:16 回复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0065条

您好,违法的,建议您拒绝。

2019-07-11 14:4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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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涉嫌犯罪

2019-07-11 11:55:09 回复

如果明知对方从事非法活动,利用互联网做推广,属于犯罪行为的共犯。

推广网络赌博违法,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结论:法院判处刑罚或检察院做罪轻不起诉;2、解析:您所涉及的罪名是开设赌场罪,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他人投注涉嫌开设赌场罪。犯罪数额为您所领取的佣金数额,按您的叙述3万多涉及量刑档次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及早聘请律师介入,帮您争取在检察院做罪轻不起诉抑或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检察官出具免罚或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这样最终由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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