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抚州法律咨询 > 抚州其他法律咨询 > 11年政府开工修路挖坏我农田,才知道我农田被人非法占有了五年?

11年政府开工修路挖坏我农田,才知道我农田被人非法占有了五年?

李* 江西-抚州 其他咨询 2014.08.28 18:35:09 111人阅读

各位律师
09年政府征收土地修公路路,同村两村民将本人2块农田丈量给政府,政府还发放征收款给了这两人,11年政府开工修路挖坏我农田,才知道我农田被人非法占有了五年,我该怎么起诉这两人、以什么罪名、求帮助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抚州律师 其他律师 抚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2678条

你不用起诉他们,占用你的地,不给你钱,就是他们的问题,至于,他们把钱给谁那是他们的错,你的地,你没有得到钱,就不让建!

2014-08-28 18:38:32 回复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19286条

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侵占

2014-08-28 23:39:59 回复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14801条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014-08-28 20:38:18 回复

破坏基本农田,要看具体情形,有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是否构成该罪,还需要司法机关具体认定。《刑法》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较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②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③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
④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数量较大”。

你好,破坏农田,你可以向当地农业主管机关举报。也可以向国土资源机关举报,国土资源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